来源:时间:2020-01-17
2019年,我局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坚持以公开透明、公平公正为主线,以方便群众为立足点,结合商务工作实际,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在信息发布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“谁审查、谁负责,谁发布、谁负责,先审查、后发布”和“涉密信息不上网,上网信息不涉密”的原则,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方面,创新了公开载体的形式,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、及时、准确、有序地开展。
一、总体情况
(一)强化工作机制建设。依据“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职能科室抓落实”的工作机制,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,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,确保公众知情权。指定2名兼职工作人员,进行信息的编辑、收集与网站的日常维护,并每月按时上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。
(二)创新信息公开渠道。我局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基础上,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,积极开展了“嘉峪关商务”微信公众号工作,在微信平台上及时广泛地发布商务要闻、商务法规、党建工作等各类公开信息。全面积极地反映了嘉峪关市商务工作的发展现状,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机关建设等情况,拓宽了群众了解我局商务发展具体情况的渠道。
(三)加强信息主动公开。我局严格按照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的要求,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。2019年度,我局通过本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79条,其中商务要闻信息类106条,党建工作类信息31条,通知公告类信息24条,市场流通类信息8条,市场秩序类信息22条,对外贸易类信息13条,分析预测类信息51条,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,其他类信息15条。积极转发中国政务、甘肃政务信息共1615条。通过商务局门户网站、嘉峪关商务预报等市级宣传媒体多渠道主动公开商务信息500余条。在充分利用报纸、电视、网站等传统公共渠道基础上,健全完善了微信新媒体平台。截至2019年12月31日,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累计达34人,发布信息共10条。
(四)其他信息公开情况。2019年,市商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;未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。2019年,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、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案件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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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新 |
本年新 |
对外公开总数量 |
规章 |
0 |
0 |
0 |
规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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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许可 |
0 |
0 |
0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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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处罚 |
0 |
0 |
0 |
行政强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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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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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业性收费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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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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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采购项目数量 |
采购总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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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集中采购 |
0 |
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,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,还存在一些问题。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,主动公开信息和公众热切关注想要知晓信息间还存在一定差距。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。在今后工作中,在确保不涉密的情况下,要多站在公众角度,多采用接地气的方式公开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信息。具体工作中,除政策解读、在线访谈解读外,进一步拓展音频、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。
本报告由嘉峪关市商务局办公室编制,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。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http://swj.jyg.gov.cn上下载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嘉峪关市商务局办公室,电话0937-6225536。